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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豆腐渣工程

来源类型:论文 | 年份:— | 出处: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豆腐渣工程_徐建融.md


〔插图〕

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豆腐渣工程

□ 徐建融

一个从来没有研究过《红楼梦》的人,却敢于写一部研究《红楼梦》的专著;一个从来没有搞过雕塑的人,却敢于承接一项大型的城市雕塑工程;他们以此作为自己的“科研成果”,申报晋升职称,然后,便成了专家!这样的“专家”满天飞,精神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也就遍地可见。

本文所说精神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,主要是指人文、艺术学科领域的某些“学术研究”、“艺术创作”成果而言。在大专院校,对于人文、艺术教师业余考核的内容中,很重要的一个指标便是“科研成果”,实际上便是指“学术研究”、“艺术创作”的成果,但所谓“科研成果”的说法,则是从自然、理工学科中借用过来的。事实上,自然、理工学科领域的创造可以称之为“科研”,人文、艺术学科领域的创造并不能笼统地称之为“科研”,而应称之为“创作”,至多也只能称之为“研究”。因为,“科研”的标准是客观的,可以在实践中被非常具体地量化的;而“创作”的标准则更多的是主观的,因此,往往难以在实践中被具体地量化。比如说,人造卫星的发射,一座大桥的设计、施工,便有明确的客观标准,容不得主观的天马行空、滥竽充数,否则,在实践的量化检验中便会造成严重的后果,甚至成为物质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,祸国殃民,最终,它的当事人也难逃法律的制裁。然而,画一幅人造卫星或大桥的画,或评价一幅人造卫星或大桥画的“研究文章”,画得好还是不好,评价得对还是不对,便没有明确的客观标准,不妨以画家或评论家个人的主观想象力天马行空、滥竽充数,越是画得别人看不懂,评论得别人看不得,越是显得高深莫测,而永远不会在实践的量化检验中落地或塌毁。

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创造活动,客观的标准当然也是有的,这客观的标准,与物质文明建设中的标准一样,也是以“实践为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”。但是,…、由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,即使违反了这一客观的标准,也不致于导致人人看得见、人人看得懂的严重后果;二、相比之下,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创造活动,毕竟更注重主观的标准,也即所谓“创意”,因此,这客观的标准便被忽视了,甚至取消了。这样,便导致了并非人人看得见、人人看得懂,但是远比物质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更为严重的后果。

我们可以设想,一个从来没有学过物理学的人,他敢写一篇关于物理学的论文吗?一个从来没有造过大桥的人,他敢承接一座大桥的工程吗?不敢!如果他不自量力,则所写的论文立即会被物理学界的专家们一致投入废纸篓中,所建的大桥过不了二三年就会像綦江大桥那样轰然倒塌。然而,一个从来没有研究过《红楼梦》的人,却敢于写一部研究《红楼梦》的专著,一个从来没有搞过雕塑的人,却敢于承接一项大型的城市雕塑工程;然后,又以此作为自己的“科研成果”,申报晋升职称!然后,他便成了专家!这样的“专家”满天飞,精神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也就遍地可见。

据袁中郎的一则笔记,明代时,邱长孺东游吴会,品惠山泉极佳,于是购置十坛,命童仆辈担回。诸仆待邱前脚一走,后脚便把十坛惠泉水倾倒得干干净净,回到家门口,再在门前的河边把十个空坛灌满。长孺见名泉到家,于是将一批精于品茗的朋友请到家中共尝佳泉。朋友们递相观议,然后饮之,嗅玩经时,乃相视而叹曰:“这水实在妙啊!举其妙处,有一、二、三、四……比之门前的河水,真有天壤之别。如果不是长孺的雅致高兴,吾辈足不出乡里,何缘而得饮此水乎?”直到半月后,诸仆内哄,互发私事,才把此事揭穿,长孺诸友愧叹不已,却照样当他们的品茗专家。在今天人文学科的研究和艺术的创作中,类似的专家实在也是非常之多的。所以,研究人文,创作艺术,难就难在这里,容易也正容易在这里。依靠这样的“专家”,要想揭露并根绝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“豆腐渣工程”,也就难上加难了。

在杭州西湖的湖滨,有一座“美人凤”的雕塑,乃是根据许多专家的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下来的一个最佳方案。而等到雕塑完成之后,却引起了许多专家的一致反对,认为该雕塑十分蹩脚!究竟应该听哪一些专家的意见为是?而且,更为奇怪的是,持反对意见的专家中,有些竟是当初参与论证、投赞成票的!不仅客观的标准荡然无存,就连主观的标准也翻云覆雨了!

1999年底,复旦大学有一位应届毕业生的博士研究生,专门研究宋词的,应聘上海书画出版社的工作。出版社方面对之进行了考核,结合他们的专业,以若干常见的宋词词牌为题,问何处该平仄,何处该押韵,何处为一四句式,何处为三二句式……该宋词博士生竟一窍不通!再问他所做的博士论文,说是关于“宋代社会与宋词的审美倾向”云云!这正是典型的“豆腐渣工程”的博士!出版社的领导对我提起此事,我当即慨叹说:“虽然你们没有录用他,但他可能应聘上级主管部门而被接收,届时,他作为你们的上级领导,你就不得不承认他是‘专家’!”而这样的“专家”,无疑又将创造出更多的“豆腐渣工程”,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,泱泱5000年中华传统文明的建设,能不令人忧心忡忡?

至于《红楼梦》研究中,各种以“独到的创意”“发人所未发”、“见人所未见”的成果,胡思乱想,异想天开,就更不胜枚举了,以致令那些长期潜心于《红楼梦》研究的学者,因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“《红楼梦》研究”而脸红。由此,我联想到几年前见诸报章的一则消息,说是中科院的数学研究所不断收到一些中学生的来信,声称自己已经解开了“哥德巴赫猜想”这一数学王国的难题。这样的“论文”,在数学界,当然是根本不可能被发表的。可是,类似的“红学”研究成果,或其他人文学科的研究成果,则不断地发表出来!

以上是就“学术研究”的情况而言。在“艺术创作”中,类似的“豆腐渣工程”也是非常之多的。仅就美术创作方面的问题来看,属于“豆腐渣工程”的大体上有两类。一类是媚俗的创作,另一类则是欺世的创作。

媚俗的创作,可以中国画领域的“笔会”最为典型。所谓“笔会”,是由古代的文人“雅集”而来,属于以文会友、以画会友的一种娱乐交际形式。但由于“笔会”、“雅集”的客观条件限制,无论诗文,还是绘画的创作,基本上都是采用一种即兴发挥的率意形式。而我们知道,真正有价值的诗文、绘画创作,都需要严肃认真的态度,反复推敲,惨淡经营,它与“笔会”、“雅集”的创作(实际上是娱乐交际)形式,是迥不相侔的。从几千年的文艺史来看,除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、王勃的《滕王阁序》外,“笔会”、“雅集”中的作品,再也没有能在历史上站得脚的;那些真正千古不朽的名篇、名作,基本上都不是“笔会”、“雅集”的出品。“笔会”大行,草率之风大行,“笔会”普及,草率之风普及。作为娱乐交际的形式,“笔会”偶一为之,当然无伤大雅,作为正式的创作形式,“笔会”大盛,便把惨淡经营的创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彻底冲决了,以致于不仅在疲于应付的“笔会”活动中,就是在个人独处的画室创作中,也是草草率笔,一挥而就。吴湖帆曾说过:“写意画兴,中国画衰”。到了今天,“笔会”作兴,则连写意画亦衰,而中国画,就更衰上加衰了!“笔会”的宗旨,表面上是普及传统(实质上是捞取出场的“红包”),结果却构造了精神文明建设的“豆腐渣工程”,加剧了传统的衰颓。

欺世的创作,可以各种“主义”的现代艺术、“前卫”艺术为典型,油画、水墨画都有,尤以水墨画为其,如所谓的“现代水墨”、“实验水墨”等等。它容有某种“学术”性,但这种“学术”性,乃是人人看不懂、人人画得出的。现代艺术的旗号是“创新”,但“创新”有两种,一种是“可持续发展”的创新;另一种是“与众不同”的“创新”,也即“反传统”的“创新”,破坏性的“创新”,即无来龙去脉的“创新”。可持续发展的创新,必然是同中求不同,不同中求同。比如说,古人画梅兰竹菊,我也画梅兰竹菊,但要画得与古人不一样,这便属于“同求不同”;古人用披麻皱法,我用斧劈皱法,但与古人一样讲求章法用笔,这便属于“不同求同”。这样,便在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发展,有所提高。譬之以物质文明的建设,别人用钢筋水泥造防洪大堤,我也用钢筋水泥造防洪大堤,但别人的设计、施工,只能抗六级的风浪,我的设计、施工,却能抗八级的风浪,这便是同求不同、不同求同的可持续发展、提高、创新,而不是照搬照抄。与众不同的“创新”,必然是不同求不同。比如说,古人把美女画得很美,我便把美女画得很丑、很狰狞,就像鬼一样;古人用毛笔作画,我便“革毛笔的命”,用拼贴、装置取代毛笔作画,均属于“不同求不同”。就像鲁迅所曾说过的,别人都是干干净净的五官,有人却弄成额上生疮、脸上流脓的样子,显得“很有特点”、“与众不同”——但还是不要这特点,同别人一样的好。譬之以物质文明的建设,别人用钢筋水泥造防洪大堤,我使用竹竿污泥造防洪大堤,别人的设计、施工,可以抗六级的风浪,我的设计、施工,却只能抗二级的风浪——这样的“创新”,便成为“豆腐渣工程”,在实践的检验中必然轰然倒塌。

现代艺术之欺骗性在于它的“学术性”,而它的“学术性”也正在于欺骗性——因为它是谁也看不懂的,包括它的作者本人也莫明其妙,于是欺骗者便可以把它说得天花乱坠,并声称,谁要是看不懂其中的重大意义和深奥妙理,乃是因为他的浅薄。于是,就像面对“皇帝的新衣”一样,谁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低能弱智的傻子,便跟着起哄,说是看懂了其中的奥妙。

我们可以做两个实验。第一个实验,拿出两幅写实的绘画,一幅是拉斐尔的作品,另一幅是只学过两年绘画的业余爱好者的作品,给评论家们评判,哪一幅水平更高?答案是不言而喻的,可以说,每一个评论家都可以一眼看出,拉斐尔的作品不愧是大师的水平。第二个实验,请一个著名的现代水墨画家胡乱地泼出100幅抽象水墨画,再请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绘画的人也来胡乱地泼出100幅抽象水墨画,二者均不允许像张大千的泼彩画那样加上见笔墨的屋树人物,将200幅画打乱后也给评论家们看,让他们选出最精妙的10幅,结果又将怎样呢?可以说,这“最精妙”的10幅极有可能不是出之于著名现代水墨画家之手,而是出之于从来没有接触过绘画者之手,因为后者的“作品”更加不可思议。

“豆腐渣工程”之所以是“豆腐渣工程”,是因为胡搞,胡作非为,无视该工程的正常规范和标准。欺世的现代艺术之“精文”,也正在于胡搞,胡作非为,无视乃至根本破坏、践踏艺术的正常规范和标准。这样的艺术,当然也就只能成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。

当然,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中“豆腐渣工程”的泛滥成灾(尽管它们不会像綦江大桥那样倒塌下来),归根到底,与当前急功近利的人的浮躁心态相关。到处是不正之风,腐蚀了社会的各个领域,连物质文明建设中终究难逃实践检验和法律制裁的领域,“豆腐渣工程”也连连爆光,屡打不止,那么,在精神文明建设中,永远不会接受实践检验和法律制裁的领域,“多快坏省”地构造“豆腐渣工程”以捞取实利,又何乐而不为呢?

我们且来看古人的研究、创作态度。上文提到,人文、艺术学科领域的创造活动,其标准是非客观的,而更多主观的因素,因此,不能袭用自然、理工学科领域的“科研”之说,而应称之为“创作”,至多只能称之为“研究”。例如苏轼的诗文,固然是创作,他的诗文理论,作为“研究”,实际上也是创作。其他如谢赫的“六法”论,司空表圣的“诗品”,王国维的《人间词话》,大多也属于创作的性质。惟一可以作为“科研”性的研究,大概只有清代的乾嘉学派。但是,尽管如此,由于古人的创作性研究,大多是基于实践体会的真知灼见,有感而发,而决不是如今人那样的为职称而述,为著述而著述,更不是如今人那样的脱离实践,无感而发,无知而发,所以其价值不言而喻,数千年中华文明的成就,正是赖此积累而成。所谓“实践出真知”,这“真知”属于“创作”,是主观性的,而“实践”正是客观的标准,主观的因素无论怎样强,必须建立在客观的基础之上。

再来看古人的艺术创作,以绘画而论,所谓“丹青不知老将至”,凡真正卓有成就的画家,哪一个不是投下了毕生的精力?尤其是晋唐宋元,是中国绘画的正规期、高峰期。之所以为高峰,是因为其创作的正规,之所以为正规,是因为它的主观创造性是建立在客观的标准之上的。客观的标准,则是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对象,如韩干的以真马为师,范宽的以真山为师,赵昌的以真花为师……几十年如一日,不懈地“外师造化,中得心源”,刻苦地搜妙创真、写生写实,又出之以“十水五石”、“惨淡经营”的敬业精神,不敢以轻心掉之,不敢以慢心忽之,从而,从不能形似到形似无缺,从有形无神到形神兼备,以客观为标准,使主观的创造性得以不断地提高、再提高,终于创造出形神兼备、物我交融的经典性艺术形象。在这里,写生写实也好,形神兼备之“形”也好,“物我交融”之“物”也好,相对于心源,相对于“种”,相对于“我”,无不属于客观的标准。中国绘画史上最辉煌的创造,正是以此为基础、为标准而建树起来的。

然而,今天的“学术研究”、“艺术创作”,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两大项目,又是怎样一种情况呢?学术研究,变成了完全不讲“实践出真知”、“实事求是”的纯主观的胡思乱想,谁的胆子大,谁的想法离奇古怪,谁的创造性就大。这种例子,不仅在《红楼梦》研究中存在,在中国画史、画论研究中存在,在其他人文、艺术学科的研究中普遍存在。1999年,有人对金庸的武侠小说提出批评,但这些批评者对金的小说从来就没有看过。不看原作也能批评,笔者已有专文批评此怪现象,这里不再赘言。

艺术创作中,仍以绘画为例,形神兼备、物我交融变成了“不求形似求神似”、变成了“自我表现”。抽掉了“形似”,抽掉了“物”,也就是抽掉了客观的标准,所谓“神似”,所谓“自我”,也就变成了纯主观的胡涂乱抹;也就干脆抽掉了形象,变成“抽象”,于是更便于胡涂乱抹,并以此为最高深、最伟大的艺术创造。而“十水五日”的严肃,则变成了一挥而就的笔墨游戏。敬业的艺术精神被破坏殆尽,变成了“捣浆糊”的疯狂行为。以宋代范宽这样伟大的画家,一辈子也只不过留下了近百幅作品,《宣和画谱》中著录者仅58件,今天还能看到的,连他的传派在内,不过三四件。而今天的某些画家,却在一个月内可以赶出100多幅作品,开一个个人画展,并在媒体上大肆炒作!范宽的作品,一件是一件,件件为中华文明增光添彩;今人一个月内的100多幅作品,毫无疑问,均属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,严重地败坏着中华文明的声誉。

精神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,大约发端于1985年前后的“文化热”和“新潮美术”,至1990年后便日益暴露出来,愈演愈烈,但始终未能引起应有的广泛认识。早在1994年4月29日的《光明日报》上,巢峰曾发表了一篇文章《刹一刹著书出书中的粗制滥造风——兼评王同亿主编的〈语言大典〉》,文中指出:“如果用‘无知却胆大,人人能著书’来讽刺出版物中的质量低劣和粗制滥造现象,是不为过分的。著书立说,这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圣人之举,如今已被学术界的一些掮客亵渎得无以复加。连词和义都没有辨别清楚的人,也敢于编出2000多万字的《语言大典》,那些信口雌黄、胡说八道的东西,竟成为人们‘无声的老师’。真令人啼笑皆非,不寒而栗!”文末并呼吁:“制定《出版法》和《精神产品质量法》,已是当务之急。与此同时,加强出版行政管理,制定有关条例,并及时处置粗制滥造的出版物及其出版者,使他们不仅无利可得、无名可图,而且还要贴上老本,人财两空!”

遗憾的是,这一有识之见,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,《精神产品质量法》至今未能制定,也确实难以制定,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,不限于编著工具书,凡学术研究、艺术创作,无不皆然,依然在“粗制滥造”、“无知却胆大”地制造出来。怎么能不“胆大”呢?因为这样的“豆腐渣工程”是绝对不会出人命的。即使制定了《精神产品质量法》,又将怎样来加以检验呢?因此,王同亿虽然作为个别的例子,以“剽窃罪”而不是以“质量低劣”罪受到了法律的处罚,但一个王同亿倒下去,千万个王同亿站起来。而且,人总是在不断总结经验、教训的,不断“进步”的,精神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亦然。“粗制滥造”、“无知却胆大”虽同,但是,一、不再是“质量低劣”,因为“质量低劣”是难逃有识者的明眼的,而是“质量深奥”,“深奥”到没有人看得懂,你又其奈我何?不是凡高的艺术、哥白尼的日心说,在他们生前的时代也没有人能懂得,而在身后的今天已为世所公认吗?看不懂我的“深奥”,这足以证明你的浅薄、无知!二、不再是剽窃,因为剽窃难免人赃两获,虽百口而莫辩,而是胡说八道,越是胡说八道越是可以远离剽窃之嫌,越是显得有“创意”,与众不同,力排众论,独树一帜!“创意”再加上“深奥”,使“无知却胆大”的“粗制滥造”,更加无法受到诸如《精神产品质量法》的检验,因此而更加有恃无恐、肆无忌惮。

那么,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面前,我们是否就束手无策了呢?也不是的。首先,我们需要提倡学术良心,当然,在“良心几个钱一斤”的今天,这事也难;所以,其次,我们需要建立学术规范。我们知道,假、大、空、奇的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,主要是破坏了各学科的基本法则、规范才得以横行无忌的,例如,画家不研究色彩、造型、笔墨、光影、明暗、构图,而大谈思想、观念、哲学、人类命运、世界灾难;画论家除了画不谈,其他海阔天空,什么都敢谈。有一个画论家甚至主张,作为一名优秀的画家,就应该远离绘画实践,因为你一旦涉足了绘画的实践,只能沦为“蹩脚的画论家加蹩脚的画家”,但必须通晓“土壤学、航海学、哲学、贸易、心理学等”,而他却没有想到,这样一来,岂不会沦为“蹩脚的画论家加蹩脚的土壤学家、航海学家、贸易商、哲学家、心理学家”?其他各学科的“学术研究”情况,大致类似,都是不谈本学科的问题,大谈本学科之外的问题。这是因为,他们深知,自己的成果,毕竟是给本学科中的人看的,自己在本学科的功底不正,于是便在“跨学科研究”的时髦口号下去读本学科之外的问题,可以轻而易举地收到欺世盗名之效。但是,只要把他的成果,给哲学、土壤学……学科中的人看一看,实在是不难拆穿西洋镜的。例如,有一位著名的艺术心理学家,因为不懂艺术,便研究心理学,但其实对心理学也并未入门,曾向中科院的《心理学学报》投稿,被不庸置疑地退了回去,最后便在人文出版机构出版了一本《艺术心理学》,竟然成了专家!由此也可见,自然学科的“豆腐渣工程”难以被接收,容易被检验;而人文学科的“豆腐渣工程”则容易被接收,难以被检验,甚至会被看作是“独具创见”、“填补空白”的“优秀工程”!

总而言之,精神文明建设中“豆腐渣工程”的泛滥成灾,实在比物质文明建设中的“豆腐渣工程”问题更为严重,要想解决它,难度也更大。究其起因,在主观方面,是缘于不正之风,所以我们需要大力提倡学术良心、艺术良心;在客观方面,是由于缺乏学术规范,所以我们需要大力提倡学术规范、艺术规则。这也属于一种“立法”,但却不同于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管理的刑事立法。

(作者单位:上海大学)

徐建融教授个人学术知识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