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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散圣”与“侠客”——再谈士风大坏与画学创新
来源类型:论文 | 年份:— | 出处:2008“散圣”与“侠客”.md
“散圣”与“侠客”
—再谈士风大坏与画学创新
徐建融
“文长喜作书,笔意奔放如其诗,苍劲中姿媚跃出。予不能论书神,先生者,诚八法之散圣,字林之侠客也。间以其余,旁溢为花草竹石,皆超逸有致。”袁宏道《徐文长传》中这段对徐谓书法,画法的评语,移用于整个明末由士风大坏所引起的画学创新,大体上也是合适的。
我们知道,晚明的士风之变,反映在价值观上,主要是由“行已有耻”的天下为公,变为“行已无耻”的个人中心,包括"上流无用"和“下流无耻”,尤以“下流无耻”的表现更为振聋发聩;反映在书画创作上,主要是由"傅学于文"的恪守不同学科各自的基本规范,变为“我用我法”的冲决,改变学科规范。我在《士风大坏与画学创新》一文中,着重所谈的是价值观的创新,本文所要谈的,则侧重于艺术规范的创新。
既然在“我”与社会的关系中,社会大于个人,个人必须服从并服务社会,变成了个人大于社会,个人不仅不必服从并服务社会,而且天经地义地应该凌驾于社会之上,那么,在“我”与学科规范的关系中,以规范为学科的本法,"我"必须遵守规范以创新,便变成了以"我"为中心,“我”不仅不必遵守规范,而且可以颠覆旧规范,创造新规范以创新。
所谓“八法之散圣,字林之侠客”,正是指包括徐谓在内的一批明清书画家,在书画这一学科中,在颠覆书画学科基本规范方面所做出的创新。
“散圣”是佛教中的一批颠覆性人物,包括济公、布袋和尚、寒山、拾得等一批佛门下层疯疯癱癱的人物,他们是由挑水劈柴的慧能创立南宗禅以后所活跃起来的。本来,佛教中的圣人如释迦、观音、普贤、文殊等等,我们可以从龙门石窟、云冈石窟、 敦煌莫高窟的雕塑壁画中看到,都是慈悲庄严,华贵曼妙的形象,珠光宝气,无比稀有,灿烂辉煌,人间罕见,令人瞻礼观仰而生皈依心,“三十二相,八十种好,”一种放大光明的堂皇之美,不可思议。而憎侣信徒们,观此形象而礼之,诵其经典而念之,如是我见,如是我闻,必严遵戒律,积劫可成菩萨。而自南宗禅兴起,劈佛像而烧之,撕经典而灭之,圣人形象,更由华饰庄严的如来,观音,变而为破扇烂衲,游戏风尘的济顛、布袋、疯子也成了圣人,乞丐也成了圣人,一种玩世不恭的畸寒之美,不可思议。于是戒律荡然,佛门大坏,一超即可直入如来地,称作“散僧入圣”也就是"散圣"。
与“散圣”相类似的还有“散仙”,系道教中的一批颠覆性人物,包括铁拐李、汉钟离、张果老、吕洞宾等等。本来,道教中的圣人,如天尊、帝君、灵官、玉女等等,我们可以从武宗元的《朝元仙仗图》,永乐宫的三清殿壁画《朝元图》中看到,也都是美丽庄严,华光焕彩,真如杜甫诗所云:"森罗移地轴,妙绝动宫墙。五圣联龙衮,千官列雁行。冕旒皆秀发,旌旆尽飞扬。" —种仙气清超,道貌岸然,如拉斐尔所画的圣母像,文质彬彬,尽赛尽美。而现在,瘸腿的也成了仙人,嫘妓的也成了仙人,倒骑毛驴的也成了仙人,如毕加索所画的《阿威农少女》,龇牙咧嘴的成了美女,是为以恶为善,以丑为美,化腐朽为神奇。
如果说,王右军,顔鲁公是八法中的如来,那么,欧褚苏黄等等,便是八法中的菩萨、声闻,护法乃至诸夫、伎乐、供养,而徐渭等晚明书家,便是八法中的"散圣"。如果说,吴道子,李咸熙,黄要叔是六法中的如来,那么,张萱、郭熙,崔白等等, 便是六法中的菩萨、声闻,护法乃至诸天,伎乐,供养,而徐谓等晚明画家,便是六法中的"散圣"。
懦、道,释三教一家,佛门由以如来,观音为圣人变为以济颠、布袋和尚为圣人,道教由以天尊,帝君为圣人变为以铁拐,张果为圣人,正与懦家由以孔孟为万世师表演为李贽的丧心病狂,异曲而同工,殊途而同归。自然,书法、绘画也就由王義之、 吴道子大跨度地创新成为晚明的“散圣”之风尚了。
“侠客”是指武学中的一批独行者。《韩非子》认为:"侠以武犯禁。"也就是说,侠客是不遵守社会规范的,从荆轲一直到金庸小说中的张无忌、令狐冲,无不都是以个性,以绝招揎场取胜。与"侠客"所相对的便是将军,如郭子仪、岳飞,他们的特点是什么呢?就是有严密的军纪法令,并以此来训练,统率千军万马,从将军依次而下,师长、团长、连长、排长,士兵,有统一的步调,森严的军纪,个性必须服从共性。所以,即使个人的武功不高强,但整个部队调动起来却可以所向披靡,无坚不摧。那么“侠客”又有什么特点呢?他的武功不是共性的军令所训练出来的,而是纯粹个性的绝招,只可有一,不可有二,"我用我法",甚至"无法而法"。"我用我法"的含义有二,一是"我" 的法之所由来,是别人所未曾有过的,自“我”而始有之;二是 “我”的法之所从去,是别人不可能学得的,唯"我"而有之,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,所以个性非常鲜明,称作"绝招",有如吉尼斯的"新,奇、特,绝"。自然,岳家军的训练,就如奥运会的"更高,更快,更强"了,基本的法则都是一样的,无非各人所取得的造诣不同,所以而有将军、师长,团长直至士兵之别。我们看到,令狐冲、张无忌也都率领了三山五岳的一批奇人异士,桃谷六仙、田伯光、不戒和尚等等,他们都不是由统一的军令,共性的法规训练出来的,而都是个性的"我用我法"。但是一,同样是个性的绝招,令狐冲的“独孤九剑”是成功的,而桃谷六仙他们的绝招呢?二,由这批各揣绝招的奇人异士所组合的千军万马,如果面对的不是一对一的过招,而是两军的对阵,必然溃不成军。所以,将军的成功,所成的是群体之功,群体成功了,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当然也都成功了,尽管其中大多数个体默默无闻。而“侠客”的成功,所成的只是个体之功,个别的个体成功了,大多数的个体,即使他声名不小,也不可能成功, 大多数的个体不成功,当然这个群体也不成功。
如果说,王右军,颜魯公是字林中的将军,那么,欧褚苏黄等等,直到那些无名的书工,千军万马,便是字林中的师长,团长,连长,排长,直到士兵。而徐渭等晚明书家,也是千军万马,便是字林中的“侠客”,但其中只有一两个令狐冲,十来个田伯光,剩下的便是当着黄药师,杨过的面作华山论剑的小瘪三了。如果说,吴道子、李咸熙、黄要叔是画苑的将军,那么,张萱、 郭熙、崔白,直到那些无名的画工,千军万马,便是画苑中的师长、团长,连长,排长,直到士兵。而徐渭等晚明画家,也是千军万马,便是画苑中的“侠客”,但其中只有一两个令狐冲,十来个田伯光,剩下的便是当着黄药师、杨过的面作华山论剑的小瘪三了。
所以,袁宏道用“散圣”、“侠客”的比喻,非常确切地说明了晚明的书学创新,包括画学创新的特点,概括起来有三:
一、强调个性,颠覆共性;
二、强调以丑为美,颠覆以美为美:
三、强调个人成功,颠覆群体成功。
显然,这样的创新,是大跨度的,而远不是如欧褚之于二王,郭熙之于李成,只是小跨度的创新。大跨度的创新,所创的是法,是风格之新,法上创了新,风格上创了新,自然也就代表成绩上创了新。而小跨度的创新,所创的是成绩之新,法上、风格上则没有创新。法上,风格上没有创新,那么,成绩上的创新就可以比较,好比奥运会,同样跑5000米,你的成绩超出了王军霞,就可以说你的成就超过了她,没有超出王军霞,就可以判断你的成就没有超过她。法上、风格上创新了,那么,成绩上的创新就不可比较,好比吉尼斯,你创造了吹肥皂泡的世界纪录,我创造了霹雳旋空书法,同样可以成为世界纪录。怎么说呢?在岳家军中,由于法令统所以将军的功绩大于师长,师长又大于团长,依次而下,排长又大于士兵,各人享受不同的待遇。而在令狐冲 的部队中,每一个奇人异士的绝招各不相同,不可比较,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享受与令狐冲同等的武侠大师待遇,每一个人的成就都超出了,至少平起平坐于岳武穆。因为秦琼不能战关公,所以,既然关公被封为武圣,那么,秦琼也应该由门神升职为武圣,或者,应该以秦琼为武圣,以关公为门神。在佛门中,本来,由于戒律森严,所以,如来的地位尊于菩萨,菩萨又尊于声闻,各人各有不同的果位;而现在,由于佛在心中,不可比较,所以,布袋、济公既以"散僧入圣",就应该像释迦牟尼一样,被供奉在大雄宝殿中,而释迦牟尼则应该搬到山门或罗汉堂中去。
这样的想法,并非是我强加于晚明清初人,石涛就有直接的表述:"画有南北宗,书有二王法,张融有言:不恨臣无二王法,恨二王无臣法。今问南北宗,我宗耶?宗我耶?一时捧腹曰:我自用我法。""古人未立法之先,不知古人法何法?古人既立法之后,便不容今人出古法。千百年来,遂使今之人不能出一头地也。 冤哉!"其意思就是说书与画,天生自有一人执掌一人之事 所以都应该从“我”说起,古人包括二王、吴李的立法,就不可能是从前人而来,而正是由"我"而立,而今人却把它当成了不可逾越的界限,这就必然使今人没有出息,所以我石涛便要颠覆它“无法而法”,然后"我用我法"。"无法而法"是破今人所奉遵的古人之法;"我用我法"是立由“我”而定的新法。这个新法是否可为后人所遵奉呢?不可以,千千万万个后人,都应该由 “我”而定各自的新法。所以,"我用我法"所立的就不是一法, 而是成了千千万万法。所谓"多中心即无中心",千千万万法便又回到了 "无法而法"的无序状态。以石涛为代表的明末清初的许多书画家,他们的观点,尤以这两段话最有典型性,其思路正是"散圣"的思路,正是"侠客"的思路,而且还不是张无忌,令狐冲的思路,而是桃谷六仙的思路。
如果说,二王的八法,吴李的六法,相当于佛教的《心经》, 《金刚经》,武学的《孙子兵法》、《武穆遗书》;那么,石涛的书画理论,正相当于佛教的《坛经》、《五灯会元》,武学的《九阴 真经》,《独孤九剑》。至流行书风、实验水墨等后现代艺术的理论,当然就是脑筋急转弯的戏说搞笑了。
我们知道,古今中外的立法,无论何事何法,包括书画也不能是例外,有两个基本的原则,一是“一事”",一是"适众"。什么叫"一事"呢?就是规范,规定这个学科:什么叫"适众"呢?就是适合从事这个学科的最大多数人。能"一事"的方法必然不止一个,但有的可以"适众",有的不能"适众则“一事”而能“适众”的可以作为此事之法,不能“适众”的虽能"一事" 也不可作为此事之法。能"适众"的方法也不止一个,但有的可 以"一事",有的不能"一事",则"适众"而能“一事”的可以作为此事之法,不能“一事”的虽能“适众”谁不可作为此事之法。具体则由三个步骤成之:
一、"知者创物,能者述焉,非一人而成也。君子之于学,百 工之于技,自三代历汉至唐而备矣,故……书至于颜鲁公,画至于吴道子,而古今之变,天下之能事毕矣。"这是苏轼之所言。他的意思,"创"法也好,“立”法也好,这是大智大惠者的事情,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之,大多数的人即"能者只能“述焉”而不能"创物"。我们知道,大智大慧者总是绝少数,代不一二,万不一二,大多数人只能是"能者当然还有我辈“庸者”。所以,"创"法,"立"法并不是人人而可以为之的,孔子称得上是大圣人了吧?但他作为"万世师表",并不是自"我- 法,而是"述而不作述"周公之法,而绝不是于周公之法之 外另创一个“我”法。所以,"智者"、圣人可以"创'法,并不意味着“能者”、“庸者”也可以创法,古人中的高明者可以立法, 并不意味着“我”也可以立法。人人都来"无法而法,我用我法", 事情必然乱套。
二、即使"智者圣人的“创”法、立法,也不是自"我" 而独创独立,而必然是集前世,当时万人之长而成立,然后为当时,后世万人所遵奉。孔子之于周公已如上述,书圣王義之,同样如此,画圣吴道子,亦不例外。史载王義之从卫夫人学书,又渡江北遍览历代名家名迹,于钟繇用功尤深,然后成其书圣之名 而为后世万人法。而吴道子的吴带当风,吴装简淡,用笔挥翟磊 落,米芾称唐人以吴为集大成而多学之,包括五代,北宋,画道释人物者无不学吴。这个“集大成”就是指吴道子并不是自"我" 创法,“古人未立法之先”,他广泛地学古人之长,而绝不是摒弃,颠覆古人之长。我们看到盛唐之后的唐画遗迹,与吴道子画风一脉相承,这是后人以吴为法,那吴法又从何而来呢?看看初唐的李贤、李寿、李重润、李仙蕙基室壁画吧!画风简淡、挥霍磊落,早已先于吴道子而有着淋漓尽致的展现。可知"古人"的立法正是法更古之人而更完善之。
三、即使在法更古之人的基础上,由“智者”、圣人通过更完善之而来立法了,但他的依据和原则决不在“我”,而在"事" 和“众”,这就是前文所分析的"一事"和"适众"。以"事"和"众"为立法的原则,则"我"也就在其中了;而以"我"为立 法的原则,则必然坏“事”而害"众"。这两种不同的做法,正是基于"天下为公"和个人中心的不同价值观。比如说画圆,"智者"可以脱手画圆,也可以执规画圆,那究竞以脱手为圆之法呢?还是以执规为圆之法呢?从“一事”的原则,脱手可以为圆,也可以成为不圆,而执规所为者必圆,所以当然以执规更宜作为圆之法;从"适众"的原则,只有绝少数人可以脱手画圆,而最大多数人均需执规画圆,所以当然更以执规宜为圆之法。坐怀不 足以为男女大防之法,并不是要否定柳下惠的定力,而是因为它可能坏"事"。病心不足以为美之法,并不是要否定西子的颦研,而是因为它可能害"众"。"散圣侠客"不足以为书画之法,道理也在于此。无论书画的王国,还是佛门,武学的王国,“我之为我”,首先不是以“自有我在”,而是以“有社会在”。徐渭、石涛、"散圣"、“侠客”,可以有有二,则有益而无害,泛滥而为成千上万,则有害而无益。“无法而法,我用我法”作为特殊真理,当然有它的意义和价值,作为普遍真理,则不能“一事”'进而还要坏“事”不能"适众进而还要害“众”。闻一多说:“秩序是人类生活的基本保证,即使专制的秩序,也比没有秩序要好。”就是这个道理。陆俨少说:“学石涛,往往好处学不到, 反而中他的病。”傅抱石说:"吴昌硕(画风)风漫画坛,中国画荒谬绝伦。”还是这个道理。
回到对徐渭书画艺术的认识上来。以武学喻书学,并不自袁宏道评徐始,早在东晋时卫夫人便撰《笔阵图》,右军题其后曰: “夫纸者,阵也,笔者刀鞘也,墨者鍪甲也,水砚者城池也,心意者将军也,本领者副将也,结构者谋略也,厢笔者吉凶也,出入者号令也,屈折者杀戮也。”所以,从上古而晋唐,书学好比是由草莽的散兵游勇变成了由“将军”所统率的堂堂之阵,正正之旗,有了统一的号令,森严的军纪,又如佛门的"西方净土变”、 "东方净土变”,道教的“朝元仙仗"。而由晋唐历宋元至于明清,尤其是隆庆万历以降,"将军"的笔阵便变成了 “散圣”、“侠客” 的蓬头垢面,自由散漫。
王思任评徐渭之才:"更习悍尖湍,欲据诸公之项而锥其颊,口无旧唾,不少饥呵,目不再览,每多盱放。”评其行:“科头戟手,鸥眠其几,豕接其盆,老賊呼其名氏,饮更大快,一有当意,即衰童遏妓,屠販田怡,搡腥熟一盛,螵蟹一提,敲门乞火,叫拍要挟。”评其艺:“见激韵险目,走笔千言,气如风雨之集,虽有时荣不择茅,金常夹砾,而百怡之珠,连贯沓来,无畏之石,针坚立破,英雄气大,未有敢当文长之横者也。"陶元藻评其书:"纵笔太甚处,未免野狐禅。”纪晓岚评其诗:"才高识僻,流为魔趣,选言失雅,纤佻居多,訾之急管幺弦,凑清幽眇,足以感荡心炅,而揆以中声,终为别调。”吴昌硕评其画:“奇古放逸,不可一世,似其为人,想下笔时,天地为之低昂,虬龙失其夭矫,大似张旭、怀索草书得意时也,不善学者,必失寿陵学步。”总之,这不是如来,观音之美,而是“散圣”之美,不是汾阳、武穆之美,而是“侠客”之美,不是《维纳斯》之美,而是罗丹《老妓女》之美,是“丑得如此之美”、“病得如此之妍”。
落实到他的作品具体如上,他的书法也好,绘画也好,无不颠覆了笔法,字法、章法的“本法”其笔触忽轻忽重,忽干忽湿,其字形或大或小,东倒西歪,其布局踉跄颠顿,左冲右突,总体上形成一种强烈的反秩序,反统一,反和谐的愤世嫉俗,丧心病狂的情绪,剑拔弩张,圭角丛生,显得如困魯张皇奔突而觅不到出路的惶惑和绝望„所谓“天才的艺术家与疯子只有一步之遥”,这样的书品,包括他同样的画品,正是其人品的必然反映, 所谓“心画形而君子小人别”。而“散憎入圣,吐秽可成金色”,“他人效之,不过破戒比丘而已"。
—言以蔽之,“散圣”也好,“侠客”亦罢,由士风大坏所引起的书学创新,包括画学创新,只能作为创新中一条“偷渡阴平”的奇径险道,而决不能奉为正宗大道。正如士林的振兴,须以孔孟为法,而不可以李贽为法,佛门的振兴,须以如来为法,而不可以“散圣”为法,武学的振兴,须以孙吴为法,而不可以"侠客"为法。同样,书学,画学的振兴,也须以王右军、吴道子为法,而不可以徐渭为法。
文章写到这里,本拟结束,却收到一本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 年出版的《艺术上海》创刊号,上面有一篇某一位不断创造新闻轰动效应的著名海归艺术家的文章,所谈的不是专门针对书法,而是笼统的艺术,但对于如何认识晚明以降的士风大坏与画学创新也有启发的意义,所以有必要在此稍作剖析。
文中谈道:“今天的中国,富国强兵的理想实现了,但是人民没有灵魂,知识分子缺乏主见,社会失去了选择与判断的能力,只有消费意识和工具人格。社会实现了高层次的温饱,但这不是现代化。”什么是现代化呢?"是独立人格,自由思想,以及因此而体现的一系列价值观,是自身的人格。”而且,这种价值观“不出国很难认识”云云。其实,这正是晚明士风大坏的价值观,何须“出国”而后"认识"?
首先,我认为,今天的中国,富国强兵的理想远未实现,所谓“中国威胁论”,完全是少数西方强权国家的偏见。尽管少数艺术家,尤其是当代艺术家倚靠西方强权文化的支援实现了高层次的温饱,但整个社会却远未实现高层次的温饱,沿海之外的广大地区,尤其是西部地区,还处于相当严峻的贫困之中。所以, 对于“散圣”、“侠客”们的胡作非为,当代艺术家们诸如把几吨苹果倒在马路上用推土机碾烂的行为艺术,在正常的思维是难以想象的。那不仅不再是如来,将军,连“散圣”、“侠客”也不是,而是成韦小宝了 „
其次,我们今天的社会,坚定不移地选择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,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,这难道是“社会失去了选择与判断的能力”?那究竞选择什么方向才是体现了选择与判断能力呢?“人民没有灵魂”当然是指广大的劳动人民,包括领不到工资的农民工,他们以艰辛的奉献,投身于社会的建设,看不起病,上不起学,竞被斥为“只有消费意识和工具人格”^!"知识分子缺乏主见",当然不是指现代艺术家、当代艺术家,不是指"散圣"、“侠客”、“韦小宝”,而是指菩萨、声闻、护法、指将军、师长、团长,指袁隆平、神舟5号、嫦娥探月工程的科学家,指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,任劳任怨,无怨无悔,付出予社会的多,个人所获得的少,吃的是草,挤出来的是奶, 竞也一概地被斥之为“只有消费意识和工具人格"!这简直就是 "朱门酒肉臭”者斥责"路有冻死骨”是在“高消费”了。
再次,就是“工具人格”与“独立人格,自由思想,自身人格"的问题。所谓“工具人格”,就是指社会中心,天下为公,个人必须服从并服务社会的人格,如来、菩萨、声闻、护法、诸天、伎乐、供养是如此的人格,将军、师长、团长、连长、排长、士兵也是如此的人格,今天,广大的劳动人民和知识分子还是如此的人格,王義之、欧褚颜柳的书法所体认的,也正是如此的人格。所谓"独立人格"云云,就是指个人中心、自我表现,个人不必服从并服务社会,而应该不择手段同时又择一切手段地颠覆传统价值观的人格,济公、布袋、寒山、拾得、铁拐,张果等“散圣散仙"是如此的人格,令狐冲、田伯光、桃谷六仙等“侠客”是如此的人格,韦小宝还是如此的人格,徐渭等现代书法,当代书法所体认的,也正是如此的人格。这两种不同的人格,我始终认为,所谓"工具人格",就是”天下兴亡,匹夫有责”,我之为我,不是以有我在,而是以有社会在,有他人在。当我为社会、他人做出了感恩、报恩,即使牺牲了我的利益,也就实现了自我的价值。所谓"独立人格"云云,就是“我之为我,自有我在",而不是以有社会在,有他人在,当我出了人的头地,即使损害了社会,他人的利益,也就实现了自我的价值。如同吃饭与吃药或喝可口可乐,虽然都是需要的,但它们的价值和意义平行而不平等,吃药或喝可口可乐,决不能取代,顛覆吃饭。“散圣”、“侠客”降而为韦小宝,与如来、观音、郭子仪、岳武穆的关系, 亦复如是。否则的话,新则新矣,而佛学,武学,书学、画学便一并趋于沦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