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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定当随时代?

来源类型:论文 | 年份:— | 出处:2003鉴定当随时代.md


我曾多次指出:石涛的“笔墨当随时代” 并不是一个肯定句,而是一个疑问句。“当”不作“应当”解,而是作“当否”解。因为紧接着这句话,石涛又分析了笔墨随时代的一些具体情况,有推动了绘画艺术发展的,也有导致了绘画艺术衰微的。既然“笔墨随时代”的结果有可能是好的,也有可能是坏的,假的,笔墨也就不能盲目地随时代,而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,对有的时代风气要随,对有的时代风气不仅不能随,反而应该中流砥柱、力挽狂澜。

同理,鉴定与时代的关系也是如此。它应该是与时俱进的,而不应该是与时俱退的。可是,人们往往在这个问题上混淆了起来,认为只要“随时代”,就是顺应了“历史的规律”, 顺应了“客观的规律”,就是符合了“实际情况”。

今天,由于科技的进步、信息的发达、传媒手段的丰富,不仅通过中国大陆的《中国古代书画图目》、台湾的《故宫书画图录》、日本的《中国绘画综合图录》等汇综性的大型中国书画图册,更通过博物馆的公开陈列、长期展出,网络的传播、国际性的学术交流,等等,使得有志于从事书画鉴定工作的人,可以极其方便地全面把握这方面的资料。这样的条件,不仅在米芾、赵佶、赵孟頫、项子京、董其昌、弘历等所不可能具备的,也是近世的一些鉴藏大家,如吴湖帆、黄宾虹、张葱玉、郑振铎等所不可能具备的。这就是所谓时代的局限,它从客观上限制了鉴定水平的提高。所以,在这方面,鉴定工作理应随时代,切不可固步因循,拒绝利用这些今天时代才具备的有利条件,而是应当而且必须充分地利用这些条件,才能推动鉴定工作的进步,超越古人。

但是,今天的时代风气,比之古代,也有不好的一面。即以书画的作伪而论,在古代,是一致公认为“鬼域伎俩”,不道德的,包括作伪者本人,他也知道这一点,所以很心虚,害怕受到报应,从而在作伪时总是适当留有余地,不敢把事情做绝。而今天的作伪者,他们利欲熏心,根本不怕受到什么报应,所以不择手段尽可能把事情做绝。而书画的鉴定也是如此,古代的鉴定家大多有“良心”的基本道德底线,存心以真为伪,以伪为真如张泰阶、张凤翼辈,毕竟为数不多。这就保证了他们的结论,虽然不一定都可靠,但大多是负责的。如果有错误,一般没有主观上的“故意”,而是限于客观的条件,或主观的水平。而今天的鉴定家,尤其是进人21世纪之后,在“随时代”的口号下,“思想开放”、“观念解放”为作伪、售伪者帮闲以分得一杯羹的情况就十分普遍了。而且,这一现象,正有越来越蔓延的趋势。诚然,这也是“随时代”,但我以为,这样的“随时代”,相对于古人的诚信,对于鉴定工作,不仅不是有助于进步的,反而是有助于它的退步的。本来,鉴定工作也是一项“天堂事业”它是去破作伪的“鬼蜮伎俩”的,而如此一来,它本身也成了“鬼域伎俩”!

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,书画的收藏者、经营者都喜欢把手头的作品请著名的鉴定家题跋鉴定,以作保驾,以增厥价。当时的鉴定,基本上都是可信的——即使它的结论不一定可靠,至少,鉴定家的诚信是可信的——这样的题跋、鉴定,确有它的价值,可以为所题鉴的作品锦上添花、雪中送炭。而今天,圈内人都已不尽相信所谓“著名鉴定家的题跋鉴定'甚至,越是经过了著名鉴定家题跋鉴定的作品,越是被看假!例如,我曾见到多件著名“潘天寿”的作品,都经过了一个著名鉴定家的题跋鉴定,称作“真迹”,实际上全是伪作。大可怪异者,有些作品一式两图、三图,属于“双胞胎”、“多胞胎”俱假的例证,因为大写意不是工笔,几乎一模一样的一式两图、三图根本不可能发生于真迹的创作中,而只能发生于作伪造假中,这是起码的鉴定常识,他竟也两图、三图俱题鉴为“潘天寿先生xx图真迹精品”。尽管鉴定家也知道,经他题鉴的这两图、三图总 有一天会同时不同地、或同地不同时地面世,届时,会对他的声誉产生不良的影响,但当落笔题鉴之时,孔方兄的力量,竟使他顾不上这一切了。

鉴定家“主观故意”地作伪鉴,包括把真的鉴定成假的,或把假的鉴定为真的——当然,更多的情况下是把假的鉴定为真的,在21 世纪之前并不是绝对没有。据启功先生说,那一般是出于人情世故的原因,包括面对权势的原因。所以,这种“主观故意”,不是为己,而是为人,所谓“君子成人之美”;即使为己,也是间接的,直接的还是为人,所谓“与人方便,自己方便”。而如上所述,今天的有些鉴定家,他们“主观故意”地作伪鉴,主要是为己,而不是为人,而所谓为己,主要的也是为己的利,而不是为己的名。所以,宁可用己的名,来换利;而对人,则是“一手交钱,一手题鉴”,题鉴,金钱两讫,则出门不认货了。

既与时俱退,又能保持职业道德,学术良心的鉴定家也是有的。一般的情况下,这样的鉴定家文化素养较高,所以,他能在鉴定时的用语措辞上留下余地。只有那些文化素养较低的鉴定家,才会翻来覆去地题上什么“真迹精品”,即使他有职业道德、学术良心,也无法在与时俱退时委婉地表述出来、坚持下来。当然,职业道德、学术良心与文化素养是成正比的,文化素养低下的鉴定家,职业道德、学术良心相对也差一些。

曾见到一幅署名八大山人的手卷《夜石 图》,系由两张纸拼接,前段长,后段短,无款,有两印,一钤右后段的中间偏末石上,一钤在后段的末尾边上。尾纸上先是著名鉴定家甲的题鉴,长篇大论,评述八大画风的变迁,然后说此卷是其早年作风,芦段被截去一段,款当在截去部分,“虽然,善鉴者一望而可知为真迹无款”云云。这段题鉴颇见校狯。首先,后段最末部分被连款截去约二分之一(全卷的六分之一),则两方印章,岂不成了钤在画幅的中间?这,又成何构图?其次,“善鉴者”云云, 于诸多疑问无法解释清楚之时,这样来一下,岂不如同为皇帝作新衣的裁缝。“只有聪明的人,才看得到我们所做的新衣是多么美妙”! 这正暗示了,在大多数正常人的眼中,皇帝的新衣实际上是什么也没有;同理,在大多数正常人的眼中,这卷八大作为真迹大可存疑。紧接着,则是著名鉴定家乙的题鉴,两行,寥寥数十字,大意是此八大早年真迹,甲先生论之详矣,“余复何言”云云。

诸如此类,其中也颇有学问。所以,对于书画作品要鉴定,真的,或假的,真中有假的,假中有真的;对于书画鉴定,同样需要进行鉴定。

针对当前书画艺术品市场上赝品的泛滥,有识之士一致呼吁要“严厉打击造假、售假”,而打击的办法便是使鉴定家的意见具有法律的作用,每一件流通于市场的书画作品,它的是真是假、必须由“国家级鉴定家”说了算,就像每一件产品、商品,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员的一关。对这些有识之士的如此见识,无识如我辈,是颇不以为然的。这里不是主张不要严厉打击造假、售假,而是指要想依靠某些与时俱退的国家级鉴定家,正在为造假、售假作帮闲的,来作为打击造假、售假的法律化力量,只能使造假、售假合法化。

我认为,为了规范书画艺术品市场,与其使鉴定法律化的加强鉴定,不如加强对鉴定的鉴定;与其倡导严厉打击造假、售假,不如大力倡导鉴定家的诚信,包括职业道德和学术良心,先从与时俱退的大潮中激流勇退,然后中流砥柱,再然后力挽狂澜、与时俱进。假货与鉴定,若是此消彼长,当鉴定丢去了诚信,假货便取得了信誉;当鉴定树立了诚信,即使它的结论不一定都正确,假货也将失去信誉。

平心而论,造假、售假者以此为生,他们之制造、兜售假书画,即使于理、于法不容,于情尚有可原。而国家级鉴定家就不一样了,他们大多享有较高的待遇,包括物质生活和社会地位。所以,他们是为假书画作帮凶,而且“主观故意”的趋势愈演愈烈,这就于情也不可原了。它不仅比之造假、售假于艺术品市场的危害更大,而且,更导致了学术的腐败,斯文的扫地就像受贿,比之行贿的罪行肯定更大,而且,更导致了党和政府诚信的严重损害。所谓两害相较惩其重,而我们的“有识者”,却见小害而不见大害,大声疾呼要求惩小害而闭口不提惩大害。这与廉政建设的惩治腐败,在思路上是不相吻合的,自然,它的效果,也就不容乐观了。

鉴定,确实在非常鲜明地随时代,但喜忧却是参半的。鉴定的客观条件,如此之好,堪称空前,与时俱进,我们充满信心。鉴定的主观条件,处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包围中,其诚信的瓦解,势如决堤,与时俱退,我们又满怀担忧。但是,“公道自在人心”,这是千古不灭的真理,所以,不良的社会风气对于鉴定家心理的侵蚀,总是一时的;而鉴定的随时代,其总体的趋势必然是与时俱进,也是不可逆转的。当然,战胜自我,不能单靠当事人的自觉,更要靠社会的监督机制。所以,我们应该大声疾呼:对鉴定打假!

当然,如何对鉴定进行鉴定,如何对鉴定打假,又是一个新的问题。

(作者为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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